信任与安全

GGT 参考价格

≈ -- / GGT

GGT价值单位

1 GGT = 0.001 金衡盎司

GGU 参考值

1 GGU ≈ 1 USDT

GGD(Global Gold DAO)白皮书

以黄金为价值锚定的去中心化生态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本白皮书仅用于阐述 GGD 协议的技术架构、经济模型与治理机制,仅供信息与教育目的使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证券或投资产品的发行要约、认购邀请,亦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代币价值存在波动风险,请参与者务必在充分了解本协议规则及相关风险的基础上审慎决策。本协议不主动面向零售投资者推广或销售;参与者应自行确认其在所在司法辖区具备参与相关数字资产、RWA 产品或类似产品的资格。协议的链上准入控制(KYT/KYA 与司法辖区限制)仅用于地址风险筛查与受限地区阻断,不构成对投资者资格的验证。

摘要

GGD 协议是一个以黄金为价值锚定的去中心化生态,通过 GGT(黄金 RWA 代币)、GGU(合成黄金单位)、GGD(治理代币) 三代币协同模型,连接实物黄金与链上金融。

  • 黄金 RWA 代币(GGT):1 GGT = 0.001 盎司黄金。底层资产当前为香港上市的 CSOP Gold ETF(3030.HK,追踪 LBMA 黄金定盘价),后续将增加直接持有的实物黄金。GGT 依据马绍尔群岛法律以 Master/Series DAO LLC 结构发行,具备破产隔离、资产隔离与清算权利保障,支持 USDC/USDT 自由申购赎回与无许可链上流转;
  • 合成黄金(GGU):1 GGU = 1 美元等值黄金 + 黄金对冲空单,市场中性组合使其美元价值趋稳于 1 美元(非稳定币);质押时每日按市价折算为 GGT 并乘以 0.9 系数计入份额;
  • 治理激励(GGD):总量恒定 10 亿枚,首发网络 BNB Chain,45% 通过质押挖矿产出;GGD 随 GGT 累计铸造量分批解锁(累计铸造量每满 32,150,700 枚、约 1 吨黄金解锁 9,500 万枚 GGD),每批 4,500 万 GGD 注入生态挖矿池并在 730 天内匀速释放,多批并行释放时叠加计算日释放量;私募 5,000 万枚(5%)不受分批解锁限制;GGD 承载治理投票、参数调整与生态激励职能;
  • 节点化挖矿:申请节点最低需要质押 1 万 GGD,用户须通过节点质押 GGT/GGU(最小等值 10 GGT)挖矿,用户亦可通过节点质押 GGD 提高个人挖矿速率,或者参与投票;用户个人挖矿速率基础为 1.0,质押 GGD 后速率 = 1 + 个人质押 GGD 占全网 GGD 质押总量的比例(无封顶参数,数学上界为 2.0);节点质押 GGD 超出门槛的部分生成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1.0 – 1.5),以倍数放大该节点旗下全体用户的有效份额,用户产出同时取决于自身速率与所选节点速率(组合上界 3.0),节点选择因此直接影响挖矿产出(详见 7.5、7.6 节);
  • 合规与透明:BlockSec Phalcon KYT/KYA 钱包筛查、受限司法辖区 IP 封锁、定期鉴证报告(T+5 持仓 / T+45 估值)、第三方合约安全审计;
  • 社区共治:费率、门槛、速率等核心参数均由 GGD 投票调整;矿池即将耗尽或耗尽后可由 DAO 投票启动市场回购补充矿池(矿池补充回购机制,触发时点取决于 GGT 铸造进度,按年均约 1 吨假设约第 11 年末),保障挖矿激励持续;全流通后启动回购机制与市场化供给调节(11.1 节 GGD 回购机制,按同一假设约第 11 年)。

关键参数速览:GGD 总量 10 亿 · 首发 BNB Chain · 节点门槛 1 万 GGD · 节点基础速率上界 1.5(κ = 0.5)· 最小质押 10 GGT · GGT/GGU 仅支持无期限质押(随时可发起解押)· GGT 质押/解押各 24 小时(用户 GGD 质押另设 15 天锁仓、节点 GGD 质押锁仓 90 天,解押 24 小时到账)· 链上转账免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网络 gas 费)

第一部分 项目与生态

第一章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黄金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持久的价值储存手段,具备抗通胀、避险、全球共识度高等特性。然而,实物黄金在流通、分割、托管和交易效率上存在天然局限。随着区块链技术与现实世界资产(RWA,Real World Assets)代币化趋势的成熟,将黄金资产映射至链上,已成为连接传统贵金属市场与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重要路径。

GGD 协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以黄金 RWA 代币 GGT 为价值锚定,以合成黄金 GGU 为美元价值层,以治理代币 GGD 为协调中枢,构建一个由社区共治、激励相容的黄金金融生态。

1.2 项目愿景

GGD 协议致力于实现三大目标:

  • 价值上链:通过 GGT 将实物黄金的持有权、收益权代币化,降低黄金投资的门槛与摩擦成本;
  • 波动治理:通过 GGU 的现货储备与对冲机制,缓解黄金及加密市场价格波动对生态参与者的影响;
  • 社区共治:通过 GGD 实现协议参数的民主化调整,使生态发展方向由持币者共同决定。

1.3 核心设计亮点

亮点说明
机构级黄金资产底座GGT 底层当前为香港上市实物黄金 ETF(CSOP Gold ETF,3030.HK),追踪 LBMA 黄金定盘价,后续将增加直接持有的实物黄金
三代币协同模型GGT(价值锚定)/ GGU(合成黄金)/ GGD(治理激励)各司其职、相互耦合
节点化质押挖矿用户必须通过节点参与质押,节点与用户的利益通过速率机制深度绑定
动态速率体系用户质押 GGD 提升个人挖矿速率(1 + 个人质押占全网比例,数学上界 2.0);节点质押 GGD 生成节点基础速率(1.0 – 1.5),按倍数放大旗下用户有效份额,用户收益受多维因子共同决定
渐进式供给释放GGD 随 GGT 累计铸造量分批解锁,治理币供给与生态黄金储备规模同步扩张
机构级法律架构Master/Series DAO LLC 结构,破产隔离、资产隔离与清算权利保障
核心参数可治理质押门槛、费率、速率等治理型参数均可通过 DAO 投票动态调整,结构型参数保持恒定(详见 15.2 节)

1.4 首发网络

GGD/GGT/GGU 首发网络为 BNB Chain,充分利用其低手续费、高吞吐量和成熟的 DeFi 基础设施。后续跨链扩展计划将由 DAO 投票决定。

第二章 生态代币体系

GGD 协议采用三代币架构,三种代币分别承担价值锚定、合成黄金与治理激励职能,形成闭环的经济系统。

2.1 GGT(Global Gold Token)—— 黄金 RWA 代币

GGT 是无许可(Permissionless)黄金 RWA 代币。法律发行人:RWAfi DAO LLC - Series 2;发行与技术服务商:AXC Labs;协议层参数与合约控制权:归属 GGD DAO(底层资产与法律架构详见第三、四章,发行架构详见 12.2 节)。

  • 兑换比率:1 GGT = 0.001 盎司黄金;
  • 资产属性:底层当前为香港上市的 CSOP Gold ETF(3030.HK,持有 LBMA 标准实物金条),后续将增加直接持有的实物黄金,形成复合资产底座;
  • 双向兑换:支持 USDC/USDT 申购铸造与赎回,亦可按协议规则赎回黄金(具体费率以实际情况为准,详见第九章);
  • 无许可流转:支持链上自由转账(P2P),合约层不设转让白名单;链上转账不收取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所在区块链网络的 gas 费(详见 9.1 节);合规筛查在官方前端与申赎通道等协议入口执行(详见 5.1 节),代币可在外部 DeFi 借贷池及其他协议中流通组合;
  • 发行定位:无许可(Permissionless)黄金 RWA 代币,依据马绍尔群岛法律发行;发行安排在结构设计上参考美国证券法 Regulation S 的离岸发行原则,包括不主动面向美国人士或美国境内市场进行发行或推广;该等参考不应被理解为发行人确认 GGT 在任何司法辖区必然属于或不属于证券。

2.2 GGU(Global Gold Unit)—— 合成黄金单位

GGU 是以黄金为抵押、经 delta 对冲的合成黄金单位:1 GGU = 1 美元等值黄金 + 黄金对冲空单,黄金多头与空单对冲后黄金净敞口趋近于零,使其美元价值趋稳于 1 美元附近。GGU 以黄金作为抵押与对冲载体,黄金价格敞口经对冲已中和,非 1:1 法币储备稳定币。GGU 在生态中承担合成黄金职能:用户可选择质押 GGU 而非 GGT,以降低质押期间因金价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基本规则

要素说明
发行主体由 GGD 协议智能合约发行,合约控制权归属 GGD DAO
面值与构成1 GGU = 1 美元等值黄金 + 黄金对冲空单:铸造时按 GGU 面值(1 美元)折算为 1 美元等值的黄金数量,并叠加黄金对冲空单对冲金价波动,构成市场中性组合,使 GGU 的美元价值趋稳于 1 美元附近(非 1:1 法币储备稳定币)
定价机制GGU 美元价值经黄金多头与黄金空单对冲后趋稳于 1 美元;铸造与赎回均以 GGU 面值(1 美元)为基准执行。在申赎通道正常、预言机正常、市场流动性充足且无极端行情的情况下,申赎套利机制可能对二级市场价格形成一定约束(上界≈面值,下界≈面值减去赎回费用);但该约束并非价格承诺,也不保证任何价格下限,极端情形下约束可能完全失效
铸造与赎回申购铸造与赎回 USDC/USDT 以 GGU 面值(1 美元) 为基准执行,具体费率以实际情况为准(详见第九章);二级市场价格围绕 1 美元面值波动,偏离由 2.2.1 节机制平抑;具体定价与结算规则以链上合约为准
质押折算GGU 可质押挖取治理币 GGD,协议每日按 GGU 市场价格自动折算为等值 GGT,并乘以 0.9 系数后计入质押份额

0.9 系数的经济含义:0.9 为合成黄金折价系数。GGU 市场价格由供需决定,存在偏离其 1 美元参考价值的可能;折价计入质押份额,相当于为折算估值预留约 10% 的安全边际,用以覆盖波动抑制的对冲成本与极端行情下的偏离风险。需要说明的是,申赎套利对价格的走廊约束以申赎通道正常运作为前提——预言机熔断(5.4 节)或极端行情下申赎可能暂停、走廊失效,价格偏离可能显著超出常态走廊宽度,故安全边际预留高于常态走廊宽度。需要明确的是,折价系数不影响 GGU 的二级市场价格,仅影响其在质押挖矿中的份额计量。该系数并非固定参数——协议将结合对冲成本与市场偏离度数据定期评估,如需调整须经 DAO 治理投票通过(参数属性详见 15.2 节)。

2.2.1 GGU 波动抑制机制

GGU 以 1 美元等值黄金 + 黄金对冲空单 双支柱构建市场中性敞口,机制要点如下:

  • 黄金现货端:每铸造 1 GGU,对应 1 美元等值黄金的多头敞口;协议金库下设风险准备金专户,作为对冲操作的资金基础;专户资金来源于协议费用收入的定期计提,计提比例设有治理上限,不得动用 GGT 底层黄金资产;
  • 黄金空单对冲端:为对冲金价波动,协议建立黄金空单(现货做空或衍生品空头)反向头寸,使黄金多头与空单构成市场中性组合,GGU 美元价值趋稳于 1 美元;辅以授权做市商的流动性支持与流动性池再平衡;衍生品对冲须经 DAO 治理投票批准并披露规模上限与保证金安排;
  • 对冲比例与初期敞口(如实披露):空单保证金来源于风险准备金专户的定期计提,协议早期费用收入接近零,准备金不足时 GGU 初期无法实现完全对冲,其美元价值可能随金价波动而偏离 1 美元;协议将随准备金积累逐步提高对冲比例,并以现有储备为限执行对冲,不承诺上线即完全对冲、亦不承诺对冲比例达到任何特定水平;准备金不足时的实际敞口与对冲缺口将定期向社区披露;
  • 权限约束:金库操作须多签共同签署,执行团队不享有单独处置金库资产的权力;设有单日对冲规模上限与准备金使用上限比例,超限操作须另行经 DAO 投票批准;
  • 透明度:金库与准备金专户地址链上公开可查,对冲操作与储备规模定期向社区披露;
  • 治理属性:偏离度触发阈值、准备金计提比例、单日对冲规模上限等参数均可经 DAO 投票调整(详见 15.2 节)。

对冲执行与责任边界

对冲操作为链下执行行为,与 GGU 的链上发行机制相分离,其责任边界如下:

事项安排
执行主体由 DAO 治理授权的执行人或服务商依据治理批准的参数与限额执行,多签成员由 DAO 投票任免与替换
盈亏归属对冲产生的盈亏均归属于协议金库(风险准备金专户),参与者不享有任何固定收益或保本权利
执行责任执行人仅在授权范围内操作,不对冲效果作任何承诺;准备金不足时,仅能以现有储备为限执行,缺口部分须提交 DAO 追加授权或接受价格偏离
利益冲突授权做市商可能同时在市场自营交易,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其授权额度与报价义务由治理确定并公开披露

风险披露:波动抑制机制旨在平抑短期价格波动,现货储备与对冲工具不构成对 GGU 价格的任何承诺或担保。极端行情下储备可能不足以完全对冲,GGU 价格仍可能大幅波动(详见第十四章风险提示)。

2.3 GGD(Global Gold DAO)—— 治理代币

GGD 是协议的治理代币,承载三大职能:

  • 治理投票:对协议参数调整、金库使用、协议收入处置、合约升级、紧急暂停等事项进行表决;
  • 参数调整:质押门槛、费率水平、挖矿速率公式参数等治理型参数均通过 GGD 投票修改(总量、兑换比率、解锁触发条件等结构型参数不属于治理范围,详见 15.2 节);
  • 生态激励:作为质押挖矿、市场激励等活动的产出与奖励载体。

2.4 三代币协同关系

图 2-1:三代币协同关系

图 2-1:三代币协同关系

  • GGT 为整个生态提供坚实的黄金价值底座;
  • GGU 在 GGT 与用户之间承担合成黄金职能,GGT 与 GGU 可通过协议互转通道按参考价双向原子转换(详见 9.2 节);
  • GGD 用于协调协议治理与生态激励,并逐步将协议控制权交由社区管理。

第二部分 GGT:黄金资产层

第三章 GGT 底层资产与产品要素

3.1 产品定位

Global Gold Token(GGT)是一种现实世界资产(RWA)产品,旨在通过投资实物支持的黄金 ETF 追踪黄金价格。GGT 的法律发行人为 RWAfi DAO LLC - Series 2(详见第四章),AXC Labs 为其发行与技术服务商,为底层黄金资产释放链上流动性与可组合性;协议层参数与合约控制权归属 GGD DAO(发行架构详见第十二章 12.2 节)。

GGT 底层资产采取分阶段演进策略:当前阶段以实物黄金 ETF(CSOP Gold ETF)为底层资产;后续将增加直接持有的实物黄金作为底层资产,逐步构建「黄金 ETF + 实物金条」的复合资产结构(详见 3.6 节)。

3.2 底层资产:CSOP Gold ETF(3030.HK)

项目说明
底层基金CSOP Gold ETF(南方东英黄金 ETF),港交所代码 3030.HK
基金结构注册于香港的单位信托,于香港联合交易所(SEHK)上市
实物标准持有最低 99.5% 纯度的实物金条,均采购自 LBMA 合格交割名单(Good Delivery List)上的精炼商
追踪基准LBMA(伦敦金银市场协会)黄金价格上午定盘价(扣除费用前)
基金管理人CSOP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南方东英是亚洲领先的 ETF 发行商,管理资产规模及产品数量以南方东英官网最新披露为准(据官方披露,截至 2026 年 3 月末管理资产规模约 323 亿美元)。

3.3 关键要素一览

要素内容
底层资产基金CSOP Gold ETF(3030.HK)
基金实体CSOP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部署链BNB Chain
托管人GoFintech Trust Limited(GoFintech Quantum Innovation Limited,00290.HK 旗下),持有香港证监会(SFC)第 1、4、6、9 类牌照,并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TC 007765);具体持牌法人以官方披露为准
黄金托管人主托管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副托管人:HKIA Precious Metals Depository Limited、Brink's Hong Kong Limited
黄金交易商渣打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Heraeus Metals Hong Kong Limited
受托人及注册处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Asia) Limited
申购方式① 存入铸造(一级市场):USDC/USDT → GGT/GGU,按协议参考价铸造;② 兑换 Swap(二级市场/流动性池交易):USDC/USDT ↔ GGT/GGU,按市场实时价格成交,不保证成交价格等同协议参考价
转账无许可自由转账(Permissionless Transferability);链上转账不收取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所在区块链网络的 gas 费(详见 9.1 节)
退出方式① 赎回(一级市场):GGT/GGU → USDC/USDT,按协议参考价结算并销毁代币;② 兑换 Swap(二级市场/流动性池交易):GGT/GGU ↔ USDC/USDT,按市场实时价格成交
互转通道GGT ↔ GGU 链上原子互转,GGT 按 5.4 节协议参考价、GGU 按面值(1 美元)折算,互转费率由 DAO 治理投票设定(详见 9.2 节)
基础货币USDC / USDT

3.4 表现与跟踪

  • GGT 力求追踪 CSOP Gold ETF(HKEX: 3030)的表现,该基金的基准为扣除费用前的 LBMA 黄金上午定盘价;
  • LBMA 黄金定盘价与 CSOP Gold ETF 之间的表现及跟踪差异信息,可于南方东英官网(https://www.csopasset.com)查询;
  • 代币发行人将尽合理努力最小化 GGT 与 CSOP Gold ETF 之间的跟踪差异,但跟踪差异仍可能发生,该风险由代币持有人承担;
  • 即时流动性框架与实时价格预言机可能导致代币价格与底层资产价格出现偏离。

3.5 监管定性

  • GGT 为无许可(Permissionless)RWA 代币,允许用户进行无许可 P2P 转账(链上转账不收取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所在区块链网络的 gas 费,详见 9.1 节),并可在外部 DeFi 借贷池及其他协议中流通;
  • GGT 为依据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法律发行的 RWA 代币;发行安排在结构设计上参考美国证券法 Regulation S 的离岸发行原则,包括不主动面向美国人士或美国境内市场进行发行或推广;该等参考不应被理解为发行人确认 GGT 在任何司法辖区必然属于或不属于证券;
  • 根据发行人当前法律顾问的结构设计,GGT 拟作为追踪底层黄金资产表现的联结型数字资产发行,为持有人提供追踪底层资产表现的经济敞口;不同司法辖区对该等安排的监管定性可能存在差异,GGT 可能在某些司法辖区被视为证券、集体投资计划、衍生品、结构性产品或其他受监管产品,参与者应自行咨询专业法律、税务及财务顾问;
  • 产品可接受符合条件的钱包地址、智能合约地址、自然人或法律实体通过官方协议以 USDT/USDC 参与,前提是其满足适用法律、协议规则及合规筛查要求;并在官方前端与申赎通道实施 KYT/KYA 地址风险筛查、AML 风险控制及司法辖区限制(详见第五章)。

3.6 底层资产演进:从黄金 ETF 到「ETF + 实物黄金」

GGT 的底层资产结构将分两个阶段演进:

阶段一(当前):实物黄金 ETF
  • 底层资产为 CSOP Gold ETF(3030.HK),通过持有基金份额间接获得实物黄金敞口;
  • 该阶段依托 ETF 成熟的流动性、托管与审计体系,实现快速发行与机构级合规。
阶段二(规划):增加直接持有的实物黄金
  • 在黄金 ETF 基础上,增加由托管机构直接保管的实物金条(LBMA 合格交割标准)作为底层资产;
  • 逐步形成「黄金 ETF + 实物金条」的复合资产底座,降低对单一基金产品的依赖,增强资产持有的直接性与冗余度;
  • 实物黄金的托管安排、配比目标与切换时间表,将由 DAO 治理投票决定,并提前向社区公示;
  • 底层资产结构调整不改变 1 GGT = 0.001 盎司黄金的兑换比率,亦不改变持有人的既有权利。

无论处于哪个阶段,GGT 底层资产均以 LBMA 标准为质量基准,并接受定期鉴证报告与审计监督(详见第五章)。

3.7 GGT 赎回黄金规则

GGT 持有人可按协议规则将 GGT 赎回为实物黄金。赎回黄金遵循以下规则:

3.7.1 最低赎回量
  • 单次赎回黄金的最低数量为 50,000 GGT(对应 50 盎司黄金);
  • 最低赎回量可由 DAO 治理投票调整。
3.7.2 交割方式与地址
交割方式说明
金库自提申请人前往指定交割金库提取实物黄金,金库地址为香港指定 LBMA 标准金库(由黄金托管人保管:主托管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副托管人 HKIA Precious Metals Depository、Brink's),具体地址在赎回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供
保险运输通过协议合作的保险物流服务商将实物黄金运输至申请人指定地址(仅限允许贵金属交割的司法辖区),运输及保险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7.3 赎回流程
图 3-1:GGT 赎回黄金流程

图 3-1:GGT 赎回黄金流程

  • 发起申请:持有人在链上提交赎回黄金申请,锁定相应数量的 GGT(不低于最低赎回量);
  • 合规审核:协议对申请人地址进行 KYT/KYA 复核,确认其符合赎回条件及所在司法辖区允许实物黄金交割;
  • 费用结算:按赎回黄金价值收取手续费(具体费率以实际情况为准,可由 DAO 投票调整),从赎回数量中扣除或由申请人以 USDC/USDT 另行支付;
  • 实物交割:协议协调托管机构从金库出库相应重量的 LBMA 标准实物黄金,按申请人选择的交割方式(自提或保险运输)完成交付。实物黄金交割受金条规格、最小交割单位及托管机构安排影响;若产生小数盎司差额,可按协议参考价以 USDC/USDT 结算;
  • 确认完成:在托管机构/物流服务商出具有效交割证明、申请人完成签收或根据赎回协议视为完成交割后,对应 GGT 在链上销毁,赎回流程结束。
3.7.4 赎回时效
  • 自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实物黄金交割预计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金库自提)或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运输,视目的地而定);
  • 如遇不可抗力或极端市场情况,交割时效可能延长,协议将及时向申请人通报。

上述最低赎回量、交割时效等均为初始参数,可经 DAO 治理投票调整。赎回黄金涉及的物流、保险及税费等额外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四章 GGT 法律架构与用户权利

4.1 法律架构概述

GGT 的法律架构旨在实现以下目标:让无许可代币持有人间接获得底层资产收益的经济敞口,并在清算时获得资产价值分配;同时提供机构级的破产隔离、资产隔离与清算权利保障,并最大限度降低监管摩擦。

4.2 Master/Series DAO LLC 结构

为实现可转让性、金融隐私与监管合规,协议采用 Master/Series DAO LLC(主/系列 DAO 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底层资产份额自资产管理人处购入,由特定 Series DAO LLC 实益持有,该 Series DAO LLC 隶属于 Master DAO LLC。

以 GGT 为例:

  • Master DAO:RWAfi DAO LLC(马绍尔群岛非营利实体,以单一成员备案),为 GGT 发行架构中的母体法律实体;
  • Series DAO:RWAfi DAO LLC - Series 2,为 GGT 的法律发行人,实益持有底层资产(当前为 CSOP Gold ETF 份额,后续将按 3.6 节演进增加直接持有的实物黄金);
  • AXC:作为 GGT 的发行与技术服务商,就代币相关平台的运营收取管理费。
参与方注册地角色
Master/Series DAO LLC(RWAfi DAO LLC / RWAfi DAO LLC - Series 2)马绍尔群岛Master 设立各 Series LLC 持有资产,并与托管人建立直接关系;Series 实益拥有底层资产
区块链服务提供商(AXC)开曼群岛就代币发行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收取管理费
底层资产管理人多地资产管理(CSOP Asset Management)
托管人香港以信托关系代代币发行人持有现金与底层资产

4.3 法律协议框架

无许可代币各实体、服务商与代币持有人之间的关系由以下法律合同框架规范:

合同缔约方说明
条款与条件(Terms and Conditions)持有人与 Series LLC规范持有人主要义务:非托管结构,代币不代表 LLC 或底层资产股权/所有权;列明司法辖区转让限制;争议适用马绍尔群岛法律,HKIAC 仲裁
投资者附录(Investor Schedule)持有人与 Series LLC《条款与条件》补充文件,载明清算分配等投资人权利安排
代币备忘录(Token Memorandum)持有人与 Series LLC详述 BEP-20(ERC-20 兼容)代币机制:持有人通过发行人持有基金份额间接参与;提示跟踪误差及市场与底层资产风险
托管/所有权合同(Custody/Ownership Contract)Master LLC 与 Series LLC允许 Master LLC 代 Series LLC 行事;全部系列资产由特定 Series 实益拥有(名义登记于 Master LLC 名下),实现资产隔离
区块链服务合同(Blockchain Services Contract)Series LLC 与 AXC非受托、非独家委任代币服务商;费用机制灵活;除疏忽或欺诈外严格限责;HKIAC 仲裁(马绍尔群岛/特拉华参考法)
托管账户协议(Custodial Account Agreement)Master LLC 与托管人设立香港机构/专业投资者证券账户;含产品风险披露;授予持牌经纪商 AML/KYC 合规所需账户权利

4.4 结构性保护与风险缓释

4.4.1 特殊目的载体(SPV)结构

GGT 底层资产被隔离至独立的马绍尔群岛 Series LLC(RWAfi DAO LLC - Series 2)。该 SPV 仅持有 GGT 底层资产,除与代币持有人、托管人及必要服务商之间的合同外,不持有任何外部合同。为最大限度降低各司法辖区对 master/series 结构认可度的法律风险,该系列持仓仅执行多头策略(long-only)。

4.4.2 破产隔离与资产隔离

法律架构经明确设计实现破产隔离:

  • 服务商隔离:SPV 与 AXC(区块链服务提供商)在法律上相互独立,针对 AXC 的债权主张不会及于 SPV 内持有的资产;
  • 交叉责任保护:GGT 基金依据马绍尔群岛法律维持独立资产负债表。由于基金仅执行多头策略,代币持有人的潜在主张不会超过该系列的可用资产。若未来扩展其他系列基金并采用可能产生超额负债的策略,将另行设立完全独立的 Master DAO LLC 以防范跨法域不认可风险;
  • 托管隔离:全部资产的实益所有权归属 SPV。托管人系持牌信托机构,确保 SPV 资产与托管人自有资产在法律上相互隔离。
4.4.3 清算权利

尽管代币不授予持有人在底层基金中的直接股权或投票权,但《条款与条件》及《投资者附录》均规定:在适用法律、相关合同文件、清算程序、税费与债权清偿顺位允许的范围内,代币持有人可依据相关合同安排,在 SPV 清算时按其持有份额获得 SPV 剩余资产的分配(须扣除清算费用、托管成本、未清偿债务与税费,并受法律程序、跨境执行及受限司法辖区限制的影响)。该权利源于合同安排,不构成对 SPV 的股权或成员权益主张。清算情形下持有人可获的具体救济由跨法域判例法确定,请就具体情况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4.5 用户权利

  • 参与资格:用户可为自然人、法律实体或链上钱包地址(含外部拥有账户与智能合约钱包),均有资格参与 GGD 协议的无许可产品;
  • 准入要求:代币持有人无需完成 AML/KYC 或钱包地址白名单登记;KYT/KYA 合规检查在官方前端与申赎通道等协议入口执行(详见第五章),链上 P2P 转让具有开放性,持有人须自行遵守《条款与条件》中的转让限制及适用法律;
  • 法律关系:代币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受《条款与条件》及适用法律规范,法律追索途径有限;用户与代币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信托、受托或实益所有权关系,用户获得的是对底层资产表现的间接经济敞口;
  • 发行人承诺:代币发行人承诺将资金部署于指定的底层投资;
  • 权利安排:代币持有人在清算时可按份额比例获得底层资产分配,该等安排在经济效果上类似于结构性产品投资者或基金有限合伙人之地位,但不因此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合伙权益、基金份额或证券持有;代币发行人仍受适用的反欺诈、反诈骗法律约束;
  • 转让与兑换:代币在链上转让不设协议层白名单限制,但持有人须遵守《条款与条件》中的司法辖区转让限制及适用法律(受限司法辖区用户禁止参与,详见 5.1 节);持有人对发行人不享有法定赎回请求权——申购与赎回(含赎回黄金、赎回 USDC/USDT)为发行人依《条款与条件》提供的合同性安排,须满足相应条件与费率(费率以实际情况为准,详见 3.7 节与第九章);用户以加密货币存入与提取的方式兑换代币。

第五章 合规、透明度与安全审计

5.1 KYC/AML 政策

5.1.1 合作伙伴渠道访问

对于通过第三方分销渠道访问产品的用户,AXC Labs 依托持牌合作伙伴及其他通过 KYB 审核的分销合作伙伴(如新型银行 neobank 与受监管交易所)确保监管合规。上述合作伙伴负责依据其各自司法辖区与牌照要求,执行终端用户的 KYC/AML 政策。

5.1.2 直接访问(经由 AXC Labs)

对于直接与 GGD 协议交互的用户,AXC Labs 通过稳健的、基于原则的内部审查流程确保合规,措施包括:

  • 钱包筛查(KYT 与 KYA):在官方前端与申赎通道等协议入口,用户钱包须通过由 BlockSec Phalcon 合规套件支持的 KYT(了解你的交易)与 KYA(了解你的地址)检查,包括依据 OFAC 制裁名单与全球风险数据库对钱包地址及交易进行实时筛查,过滤高风险主体并标记可疑资金流;链上合约层不设转让白名单,P2P 转让的合规义务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 司法辖区限制:位于美国、中国大陆,或当前处于联合国制裁之下的任何司法辖区的用户,被严格禁止与 GGD 协议交互。为主动执行该政策,GGD 协议已对所有受限地区实施 IP 地理封锁;
  • 筛查性质说明:协议层 KYT/KYA 筛查及 IP 地理限制仅用于地址风险筛查与受限地区阻断,并不等同于传统金融语境下的 KYC、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或合格投资者认证;
  • 限制效力说明:尽管协议采取 IP 地理封锁、地址风险筛查及分销渠道限制等措施,链上资产的开放性可能导致受限地区用户通过非官方渠道(VPN、DEX、P2P 转账、第三方合约交互等)接触或持有代币;该等用户不得参与协议申赎、质押或治理,并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5.2 报告与透明度

为使代币持有人获得决策所需信息,代币发行人就其持有的资产向持有人提供定期鉴证报告(Attestation Report),内容包括:

  • 已发行的代币数量;
  • 发行人持有的资产;
  • 所持资产的估值。

补充文件包括:

  • 底层基金招募说明书(Prospectus);
  • 信托实益权益确认书;
  • 第三方行政管理人出具的认购确认书。

报告信息来源分为链上与链下:链上信息可即时从区块链读取;链下来源需依赖第三方,其支持文件将向代币持有人提供。发行人持有资产的信息由托管人提供,可在申购与赎回日后 T+5 个工作日内提供;链下资产估值信息处理时间较长,可能延迟至 T+45 个工作日。

5.3 智能合约与安全审计

  • GGT 相关智能合约已完成第三方安全审计,相关审计报告将在官方渠道披露;具体审计机构、审计时间及报告编号以官方披露为准;
  • GGD 协议合约的审计报告将于主网上线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 紧急情况下,DAO 可通过治理流程触发合约紧急暂停机制(详见第十章)。

5.4 价格预言机与异常处理机制

协议的价格数据(GGU 市价折算、GGT 参考定价等)依赖链上预言机。术语区分:GGU 面值固定为 1 美元,用于一级市场申赎与 GGT↔GGU 互转的结算;GGU 市价由多源预言机聚合,用于质押份额的折算计价。 机制框架如下:

要素机制设计
预言机类型采用去中心化多源预言机,数据源由多个独立预言机网络与主流交易所价格聚合构成,避免单点故障与单一数据源操纵
取价方式多源价格经偏差剔除后取中位数,作为协议结算与折算的参考价
异常熔断当多源价格偏离超过设定阈值,或预言机数据长时间未更新时,自动暂停相关折算与结算功能,并触发治理告警
恢复机制价格源恢复正常或经 DAO 治理确认后,功能方可恢复
治理属性数据源集合、偏离阈值、暂停时长等参数均可经 DAO 投票调整

预言机异常期间,用户已质押的份额不受影响,仅暂停依赖实时价格的折算与结算操作。

参数公布安排:具体预言机数据源(预言机网络选型、交易所数据源集合、GGU 取价池)、偏离阈值、数据过期判定时间、取价频率及异常处理参数,将在主网上线前作为创世参数公布,并可由 DAO 治理调整(详见 15.2 节)。

第三部分 GGD:协议与治理层

第六章 GGD 代币经济模型

6.1 总量与发行

  • 代币名称:Global Gold DAO(GGD)
  • 代币总量:1,000,000,000 枚(10 亿枚),总量恒定
  • 首发网络:BNB Chain
  • 发行主体:GGD 由 GGD 协议智能合约发行,合约控制权归属 GGD DAO

6.2 代币分配

分配方向比例数量(枚)说明
生态挖矿45%450,000,000链上质押 GGT/GGU 挖取 GGD。生态挖矿总额度为 4.5 亿枚,该额度不在协议启动时一次性释放,而是随每批 9,500 万枚 GGD 解锁时按每批 4,500 万枚注入对应释放批次,在 730 天内线性分配(详见 8.4.5 节);矿池即将耗尽或耗尽后可由 DAO 投票启动补充(详见 11.3 节)
市场激励15%150,000,000用于市场推广、流动性激励、生态活动奖励。随每批 9,500 万枚 GGD 解锁按每批 1,500 万枚注入市场激励池
DAO 基金会15%150,000,000由 DAO 金库管理,用于生态长期建设。随每批 9,500 万枚 GGD 解锁按每批 1,500 万枚注入 DAO 基金会池
核心团队20%200,000,000核心团队激励。随每批 9,500 万枚 GGD 解锁按每批 2,000 万枚注入核心团队池
私募5%50,000,000早期机构与战略投资者。不受分批解锁限制,不随批次解锁
合计100%1,000,000,000—

6.3 分批解锁机制

为避免治理币供给过快释放冲击市场,GGD 采用与生态黄金储备规模挂钩的分批解锁机制:

  • 首批解锁:协议启动时首批解锁 9,500 万枚 GGD;
  • 触发式解锁:当 GGT 累计铸造量满 32,150,700 枚(对应约 1 吨黄金储备)时,解锁下一个 9,500 万枚 GGD;
  • 循环推进:以此类推,每新增约 1 吨的 GGT 铸造规模,解锁一批 GGD(9,500 万枚/批),直至 10 批、共 9.5 亿枚全部解锁完毕;
  • 私募不受分批解锁限制:私募份额 5,000 万枚(5%)不受分批解锁限制(即不随 GGT 累计铸造量触发批次解锁,不按批次释放);9.5 亿枚(分批解锁)+ 5,000 万枚(私募,不受分批限制)= 10 亿枚总量。

解锁进程示意:

批次GGD 解锁量触发条件对应黄金储备规模
私募(不受分批限制)5,000 万枚—(不受分批解锁限制)—
第一批9,500 万枚协议启动—
第二批9,500 万枚累计铸造量满 32,150,700 枚约 1 吨
第三批9,500 万枚累计铸造量满 64,301,400 枚约 2 吨
……………………
第十批9,500 万枚累计铸造量满 289,356,300 枚约 9 吨

该机制确保 GGD 的供给扩张始终以生态真实的黄金资产增长为前提,实现「治理币供给—资产储备—生态规模」三者的动态匹配。

触发口径说明:解锁触发以 GGT 累计铸造量(即 GGT 的历史铸造总量,含一级市场以 USDC/USDT 申购铸造与 GGT↔GGU 互转产生的铸造)为准,而非净流通量。触发不可逆——即使后续发生 GGT 赎回销毁、净流通量回落,已解锁的批次不回滚。选择该口径是为避免流通量波动导致解锁状态反复。需特别说明,GGT↔GGU 互转通道的 GGU→GGT 方向铸造同样计入累计铸造量(详见 9.2 节),客观上为通过循环互转增加累计铸造量提供了可能;该风险已在 14.1 节如实披露。 对于「铸造→赎回→再铸造」的刷解锁行为,赎回须支付赎回费用(费率以实际情况为准),刷满一个解锁批次(32,150,700 枚 GGT)须承担巨额资金占用与相应的费率成本;相关残余风险详见 14.1 节。

批内分配:每批解锁的 9,500 万枚 GGD 中,4,500 万枚注入生态挖矿池(对应总量 45% 份额)、1,500 万枚注入市场激励池(15%)、1,500 万枚注入 DAO 基金会池(15%)、2,000 万枚注入核心团队池(20%)。私募 5,000 万枚(5%)不受分批解锁限制,不随批次解锁。核心团队与私募份额设有独立的锁仓与线性归属(vesting)安排,默认框架为:核心团队与私募均为 6 个月 Cliff(锁定期)+ 18 个月线性释放(核心团队自该批解锁之日起算;私募的归属起算点以链上合约为准);最终参数以链上合约为准、可由 DAO 投票调整,并接受 DAO 监督。

第七章 节点体系

节点是 GGD 协议质押挖矿网络的质押通道与服务基础设施,承担用户质押聚合、转发、治理参与支持与服务费结算职能。

7.1 准入原则

  • 开放准入:任何人均可申请成为节点,无需许可;
  • 门槛质押:初始最少需要质押 10,000 GGD;
  • 节点基础速率:节点质押 GGD 超出门槛的部分,按规则生成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作为倍数放大该节点旗下全体用户的有效质押份额(公式与上限详见 7.5 节);
  • 第三方参与:第三方用户可通过任意节点质押 GGD 并参与治理投票,其质押量计入个人挖矿速率(详见 7.2 节);
  • 动态调整:最低质押量后期可通过 DAO 投票调整。

7.2 用户 GGD 质押与个人挖矿速率

挖矿速率为用户个人属性,由用户自身质押的 GGD 数量决定:未质押 GGD 时速率为基础值 1.0;质押后速率随个人质押量占全网 GGD 质押总量的比例提升,质押越多、占比越大,速率越高。

7.2.1 速率定义与公式

R_user = 1 + S_GGD_user ÷ S_GGD_total

  • R_user:用户个人挖矿速率系数(未质押 GGD 时,R_user = 1.0);
  • S_GGD_user:该用户当前质押的 GGD 数量(含通过节点质押的部分,≥ 0);
  • S_GGD_total:全网所有用户质押的 GGD 总量(含各节点门槛质押及第三方质押,即用户质押与节点质押之和)。

分层原则:用户质押的 GGD 只进入个人速率 R_user,节点质押的 GGD(含门槛与超额部分)只进入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7.5 节),两者不重复计利,避免同一笔 GGD 双重获得速率增益。需注意节点质押同样计入 S_GGD_total 分母,因此节点质押规模上升会稀释全体用户的 R_user(详见 14.1 节)。

7.2.2 速率示例

以全网 GGD 质押总量 500 万枚为例:

用户质押 GGD 数量占全网比例个人速率 R_user
0(未质押)0%1.00
50,0001%1.01
100,0002%1.02
250,0005%1.05
500,00010%1.10
1,000,00020%1.20
2,500,00050%1.50

注:上表为示例,实际速率随全网 GGD 质押总量动态变化。全网质押总量增长时,存量质押者的占比被稀释、速率自然回落;反之则上升。

7.2.3 博弈特性
  • 基础公平:未质押 GGD 的用户速率恒为 1.0,无门槛溢价,所有用户站在同一起跑线;
  • 线性透明:速率增量与个人质押占全网比例严格线性正相关,规则透明、可实时验算;
  • 速率竞争:任一用户占比的提升即其他用户占比的相对稀释,用户之间形成速率竞争,激励长期持有与持续质押 GGD;
  • 动态再平衡:全网质押总量增长时,存量质押者占比被稀释、速率自然回落;反之则上升,速率随全网质押格局实时再平衡。
7.2.4 数学性质
  • 有界性:公式不含封顶参数,速率存在数学上界 2.0:当 S_GGD_user < S_GGD_total 时,1.0 ≤ R_user < 2.0;仅当某用户为全网唯一 GGD 质押者(S_GGD_user = S_GGD_total)时,R_user 恰好等于 2.0。边界情形:协议启动初期 S_GGD_total = 0 时,所有用户速率按基础值 1.0 计算。另需注意:若单一地址持有并质押绝大多数 GGD,其速率虽受数学上界约束,收益分配仍将高度集中,存在治理集中风险(详见第十四章风险提示);
  • 单调性:R_user 对 S_GGD_user 严格单调递增。将全网其他用户质押量 S_GGD_other = S_GGD_total − S_GGD_user 视为该用户决策时的外生量,则 ∂R_user ÷ ∂S_GGD_user = S_GGD_other ÷ S_GGD_total² > 0(当 S_GGD_user < S_GGD_total 时),质押越多速率越高;
  • 边际递减:单位 GGD 的绝对速率增益为 S_GGD_other ÷ S_GGD_total²(非恒定的 1 ÷ S_GGD_total,仅在自身占比趋于 0 时近似成立),随自身质押量增加而下降;相对增幅(ΔR ÷ R)亦随质押量增加持续下降,且全网质押总量越大,同等质押量的增益越小,形成天然边际递减;
  • 零和性:全网所有质押用户的速率增量之和 Σ(R_i − 1) = Σ(S_i ÷ S_GGD_total) = 1,速率增量分配总量恒定;节点层(R_node)不新增产出,仅按倍数再分配各节点子网的份额,叠加后全网用户毛产出之和仍恒等于 E_day(守恒性详见 8.4.3 节)。

重要说明:速率竞争仅影响挖矿产出在用户之间的分配比例,不改变全网矿池的释放总量——E_day 由解锁批次的释放曲线决定(详见 8.4.5 节),与速率高低无关。个人速率提升意味着在单位质押份额下获得更高的分配权重,而非创造额外产出。

7.2.5 示意曲线
图 7-1:个人挖矿速率与质押占比的关系

图 7-1:个人挖矿速率与质押占比的关系

7.2.6 GGD 质押与解押规则
规则项内容
质押方式用户通过任意节点质押 GGD,质押量计入个人挖矿速率
速率起算时间质押满 24 小时后计入个人挖矿速率 R_user(与 8.5.2 节收益起算规则一致);解押发起后即时退出速率计算,不再占用全网质押总量份额
投票权利质押 GGD 的用户保留治理投票权,可通过节点参与投票
质押锁仓期质押成功满 15 天后方可发起解押
解押到账时间发起解押后 24 小时到账

GGD 质押锁仓期(15 天)与解押到账时间(24 小时)为初始参数,可经 DAO 治理投票调整。

7.3 节点职责与价值

  • 为普通用户提供 GGT/GGU 质押通道(用户质押必须通过节点进行);
  • 为第三方用户提供 GGD 质押与治理投票通道;
  • 双轴激励:节点收益同时取决于「自身质押的 GGD 规模」与「旗下用户的有效质押规模」——前者决定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7.5 节),后者是被放大的子网份额基础(8.4.3 节),二者相乘、缺一不可:只质押 GGD 而无用户则收益有限,只有用户而不质押 GGD 则 R_node = 1.0、不获任何速率优势;
  • 节点旗下用户的挖矿产出越高,节点服务费收入越高;节点质押 GGD 越多,R_node 越高、旗下用户与节点收益同步放大,节点对用户的吸引力越强;
  • 节点因此有动力持续维护质押通道、吸纳用户 GGD 质押与自身质押,形成对治理币的双重需求与价值支撑;
  • 节点退出:节点退出或停服时,旗下用户的质押份额与收益不受影响,用户可将质押迁移至其他节点(不受切换冷却期限制),或按既有规则直接解押。

7.4 节点服务费

节点为旗下用户提供质押通道与运维服务,并从用户的挖矿产出中获取服务费作为回报。

7.4.1 服务费机制
  • 费率:初始费率为用户挖矿产出的 10%,全网统一;
  • 来源:服务费从用户的 GGD 挖矿产出中按比例扣除,无需用户额外支付;用户毛产出已含该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 的放大(见 8.4.3 节),故节点质押越多、旗下用户产出越高,服务费基数越大;
  • 可治理项:服务费率可由 DAO 治理投票调整。
7.4.2 服务费分配示意

以某用户日产出 20 枚 GGD 为例:

用户挖矿日产出 20 GGD │ ├── 节点服务费 10% ──► 节点获得 2 GGD │ └── 用户实得 90% ──► 用户获得 18 GGD

7.4.3 服务费与节点激励
  • 服务费构成节点的核心收益来源,激励节点持续维护质押通道、吸纳更多用户与 GGD 质押;
  • 节点旗下用户规模越大、质押量越高 → 用户总产出越大 → 节点服务费收入越高,形成正向循环;
  • 节点服务费率由 DAO 统一设定、各节点一致;用户选择节点时可综合比较节点的服务质量、稳定性与生态支持,选择最优节点;
  • 节点不得承诺额外收益或保证收益;任何节点自行提供的额外激励不属于协议保证。

服务费率(10%)为初始参数,可经 DAO 治理投票调整。

7.5 节点 GGD 质押与节点基础速率

节点基础速率是节点自身属性,由节点质押的 GGD 数量决定:仅质押门槛量(10,000 GGD)时,节点基础速率为基础值 1.0;超出门槛的质押部分越多,节点基础速率越高。

7.5.1 速率定义与公式

R_node = 1 + min[(S_node_GGD − S_min) ÷ S_GGD_total ,κ]

  • R_node:节点基础速率系数(仅质押门槛量时 R_node = 1.0);
  • S_node_GGD:该节点当前质押的 GGD 总量(门槛质押 + 超额质押);
  • S_min:节点门槛质押量,初始 10,000 GGD;
  • S_GGD_total:全网用户与节点质押的 GGD 总量(与 7.2.1 节同一分母);
  • κ:节点速率封顶参数,初始 0.5,即 R_node 的数学上界为 1.5。
7.5.2 速率示例

以全网 GGD 质押总量 500 万枚为例:

节点质押 GGD超出门槛部分占全网比例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
10,000(仅门槛)00%1.000
50,00040,0000.8%1.008
100,00090,0001.8%1.018
500,000490,0009.8%1.098
1,000,000990,00019.8%1.198
2,500,0002,490,00049.8%1.498
≥ 5,000,000—≥ 50%1.500(封顶)

注:上表为示例,实际速率随全网 GGD 质押总量动态变化;全网质押总量增长时,存量节点的占比被稀释、速率自然回落。

7.5.3 数学性质
  • 有界性:公式含封顶参数 κ = 0.5,R_node ∈ [1.0, 1.5];当节点超额质押占比达到 50% 时触及上界 1.5;
  • 单调性:R_node 对 S_node_GGD 严格单调递增(未触及封顶时);
  • 边际递减:单位 GGD 的速率增益随节点质押量增加而下降,且全网质押总量越大、同等质押量的增益越小;
  • 门槛中性:门槛质押量 S_min 本身不产生任何速率增益,门槛仅为准入条件,不构成竞争优势。
7.5.4 节点 GGD 质押规则
规则项内容
质押锁仓期节点质押的 GGD 满 90 天后方可发起解押(与用户质押的 15 天区分,抑制短期刷速率行为)
速率起算时间质押满 24 小时后计入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
速率回落解押发起后 R_node 即时按剩余质押量重算,旗下用户产出同步按新的 R_node 计算
与 R_user 的关系节点质押的 GGD 只计入 R_node,不计入该节点自身的 R_user(避免双重计利)
动态调整门槛量、封顶参数 κ、锁仓期均可由 DAO 治理投票调整

门槛量(10,000 GGD)、封顶参数(κ = 0.5)与锁仓期(90 天)均为初始参数,可经 DAO 治理投票调整。

7.6 用户节点选择与切换规则

由于用户产出同时取决于所选节点的 R_node(7.5 节),节点选择构成一项实质性经济决策,协议对此明确如下:

规则项内容
信息透明各节点的质押量、R_node 及旗下有效质押规模链上公开可查,用户可实时比较、自主选择
切换生效时间用户发起切换节点后 7 天生效;生效前产出仍按原节点 R_node 计算
切换冷却期同一地址每次切换节点的间隔不少于 30 天
质押连续性切换节点不影响质押的连续性,质押份额与已产生的收益不因切换节点而重置
产出归属切换生效前的产出归原节点子网,生效后归新节点子网,服务费随之归属相应节点
节点退出节点退出或停服时,旗下用户可无条件迁移至其他节点,不受切换冷却期限制

切换生效时间(7 天)与冷却期(30 天)为初始参数,可经 DAO 治理投票调整。

第八章 质押挖矿机制

质押挖矿是 GGD 初始生态挖矿份额(45%)的唯一释放方式;矿池即将释放完毕或已释放完毕后,可由 DAO 投票回购 GGD 注入矿池延续激励(详见 8.6 节与 11.3 节)。

8.1 参与方式

  • 用户质押 GGT 或 GGU,按规则获取 GGD 奖励;
  • 质押 GGU 的,协议每日根据 GGU 市场价格自动折算为等值 GGT,并乘以 0.9 系数后计入质押份额。

8.2 最低质押要求

  • 单次最小质押数量为 10 GGT(或等效 10 GGT 的 GGU——即按市价折算为 GGT 并乘以 0.9 系数后的有效数量不低于 10 GGT)。

8.3 节点通道

  • 所有用户质押必须通过节点进行,不可绕过节点直接质押;
  • 用户可自主选择稳定性、服务质量、社区支持和历史运行表现更好的节点;
  • 各节点的质押规模与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 链上公开可查,用户产出随所选节点的 R_node 变化(详见 7.5 节与 7.6 节),节点选择因此直接影响挖矿产出。

8.4 质押挖矿算法

8.4.1 四因子模型

用户实际挖矿产出由以下四个因子共同决定:

因子符号说明
① 质押 GGT 数量S质押资产折算为 GGT 后的有效数量,决定产出基数
② 当前全网质押量W_total全网各节点子网有效份额之和,作为分母摊薄单位份额产出
③ 用户个人挖矿速率R_user个人速率(定义、算法与数学性质详见 7.2 节),对用户产出进行放大
④ 所属节点基础速率R_node用户所选节点的基础速率(定义、算法与数学性质详见 7.5 节),以倍数放大该节点旗下全体用户的有效份额
8.4.2 有效质押份额

用户的有效质押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W_user = S × R_user

  • S(有效质押数量):质押 GGT 的,S 即为质押数量;质押 GGU 的,每日按 GGU 市场价格折算为等值 GGT 后乘以 0.9 系数计入,即 S = GGU 市价折算 GGT 数量 × 0.9;
  • 质押方式(仅无期限质押):GGT/GGU 质押不设期限选项,仅有无期限质押一种方式,质押后可随时发起解押(解押到账 24 小时,见 8.5 节);因此不存在时间权重加成、锁仓期与提前解押等安排,质押份额仅由质押数量与个人挖矿速率决定;
  • R_user(个人挖矿速率):= 1 + 用户质押 GGD 占全网 GGD 质押总量的比例(完整定义、示例与数学性质详见 7.2 节);
  • 节点子网份额:节点旗下全体用户的有效份额之和,按该节点基础速率放大后计入全网分母:

W_subnet = R_node × Σ(该节点旗下用户的 W_user)

W_total = Σ 各节点子网份额

其中 R_node 为该节点的基础速率(完整定义详见 7.5 节)。用户实际参与分配的份额为 W_user × R_node。

8.4.3 日产出分配与服务费扣除

全网每日 GGD 挖矿产出按各用户有效质押份额占比分配,节点基础速率以倍数形式作用于其子网份额:

用户毛产出 = (W_user × R_node) ÷ W_total × E_day

W_total = Σ 各节点子网份额 = Σ [R_node × Σ(该节点旗下用户的 W_user)]

用户实得产出 = 毛产出 × (1 − 节点服务费率)

守恒性:W_total 由各节点子网份额构成,因此 Σ 全部用户毛产出恒等于 E_day——节点基础速率仅改变用户之间的分配比例,不改变全网释放总量(与 7.2.4 节一致)。

  • E_day:当日全网 GGD 挖矿释放量,由当日处于释放窗口内的批次数决定(详见 8.4.5 节);
  • 边界情形——W_total = 0:若某日全网有效质押份额为零(W_total = 0),当日 E_day 不予分配;批次释放计时正常进行(730 天固定窗口不因此顺延),到期后未分配量自动转入留存储备科目,与活跃矿池余额分离管理(详见 8.4.5.4 节与 11.3 节);
  • 边界情形——批次到期后:全部批次到期后 E_day = 0,无论 W_total 是否为零,均无产出可分配;矿池活跃余额耗尽后,DAO 可决议将留存储备注入矿池延续激励,不足部分再启动回购补充(详见 11.3 节);
  • W_total:全网所有节点子网份额(R_node 放大后)之和。全网质押量越大,单位份额产出越低,实现产出随参与规模自动调节;
  • 节点服务费率:初始为 10%,节点从用户毛产出中按比例获取服务费(详见 7.4 节)。
8.4.4 计算示例

假设某用户通过节点质押 1,150 GGT(无期限质押),同时质押 100,000 GGD(当日全网 GGD 质押总量 5,000,000 枚,个人速率 R_user = 1 + 100,000 ÷ 5,000,000 = 1.02),节点服务费率 10%:

  • 有效质押份额:W_user = 1,150 × 1.02 = 1,173;
  • 设当日全网 W_total = 11,730,000,当日有 2 个批次处于释放窗口内,E_day = 2 × 61,644 = 123,288 枚 GGD;
  • 用户当日毛产出 = 1,173 ÷ 11,730,000 × 123,288 ≈ 12.33 枚 GGD;
  • 节点服务费 = 12.33 × 10% ≈ 1.23 枚 GGD(归节点);
  • 用户当日实得产出 = 12.33 × 90% ≈ 11.10 枚 GGD。

若该用户质押的是 GGU,则须先将 GGU 按当日市价折算为 GGT 数量并乘以 0.9,再代入上式计算。

节点基础速率示例:承接上例,设该用户通过节点 A 质押,节点 A 质押 GGD 1,000,000 枚(当日全网 GGD 质押总量仍为 5,000,000 枚):

  • 节点 A 超出门槛部分 = 1,000,000 − 10,000 = 990,000;
  • 节点基础速率:R_node = 1 + min(990,000 ÷ 5,000,000, 0.5) = 1.198;
  • 该用户实际参与分配的份额 = W_user × R_node = 1,173 × 1.198 ≈ 1,405.25;
  • 设该节点子网份额 W_subnet = 119,800、全网 W_total = 11,730,000、E_day = 123,288,则用户毛产出 = 1,405.25 ÷ 11,730,000 × 123,288 ≈ 14.77 枚 GGD;
  • 用户实得产出 = 14.77 × 90% ≈ 13.30 枚 GGD;节点服务费 = 14.77 × 10% ≈ 1.48 枚 GGD。

若该用户改选仅质押门槛量(10,000 GGD)的节点 B(R_node = 1.000),在质押资产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毛产出回落至 ≈ 12.33 枚 GGD、实得 ≈ 11.10 枚 GGD——因所选节点不同,同等质押的产出相差约 19.8%。

上述 GGU 折算系数(0.9)、E_day 释放曲线等均为初始参数,最终以链上合约为准,并可由 DAO 治理投票调整。

8.4.5 E_day 日释放曲线

E_day(当日全网 GGD 挖矿释放量)由当前处于释放期内的各解锁批次叠加决定。

8.4.5.1 核心规则
规则项内容
解锁触发GGT 累计铸造量每满 32,150,700 枚(约 1 吨黄金),解锁下一批 9,500 万枚 GGD;首批(9,500 万枚 GGD)于协议启动时解锁
矿池注入每批 9,500 万枚 GGD 中,4,500 万枚 注入生态挖矿池;私募 5,000 万枚不受分批解锁限制
释放周期每批 4,500 万 GGD 自解锁之日起,在 730 天(2 年)内匀速线性释放,到期即停
叠加规则多批释放窗口重叠时,日释放量为各批释放量之和
8.4.5.2 单批日释放量

单批 4,500 万 GGD 在 730 天内匀速释放:

单批日释放 = 45,000,000 ÷ 730 ≈ 61,643.84,按四舍五入取整为 61,644 GGD/天

每批独立计时:解锁日计为第 1 天,第 730 天为最后一天,到期后该批停止释放。

舍入与末日余量规则:每批第 1–729 天每天释放该批注入量 ÷ 730 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日释放量,第 730 天(末日)按剩余量释放(= 注入量 − 日释放量 × 729),确保每批释放总量恰好等于注入量、无超发;多批叠加按 E_day = Σ 各活跃批次日释放量计算(若当日恰为某批末日,该批按余量计)。

8.4.5.3 日释放公式

E_day = Σ 各活跃批次日释放量

其中每个批次的日释放量 = 该批注入量 ÷ 730 天(四舍五入取整,末日按余量调整)。对于初始 4,500 万批次,日释放量固定为 61,644 GGD/天;对于回购批次,日释放量按其实际注入量重新计算。

例如(仅含初始批次时):

  • 仅第 1 批在窗口内 → E_day ≈ 61,644 GGD/天;
  • 第 1 批 + 第 2 批在窗口内 → E_day ≈ 123,288 GGD/天;
  • 第 1、2、3 批同时在窗口内 → E_day ≈ 184,932 GGD/天(61,644 × 3)。
8.4.5.4 矿池余额

挖矿池的余额同时受每日释放消耗、新批解锁注入与留存转出影响:

M_remaining(t+1) = M_remaining(t) − E_day(t) + Δ_unlock − Δ_reserve

其中 Δ_unlock = 新批次解锁注入量或矿池补充回购注入量;Δ_reserve = 批次到期时转入留存储备的未分配量(当日若有批次到期且存在未分配留存,则按实际留存量转出)。协议启动时 M_remaining 初始值为 4,500 万(首批注入)。

留存储备:批次 730 天释放窗口内因 W_total = 0 而未分配的 GGD,于批次到期日自动转入留存储备科目,与活跃矿池余额分离管理;留存储备不计入矿池活跃余额,不参与 E_day 计算,其动用须由 DAO 治理投票批准(详见 11.3 节)。

8.4.5.5 释放窗口对齐一览

假设 GGT 按年均增长约 1 吨(32,150,700 枚)的节奏推进:

解锁批次GGT 触发量解锁时点释放窗口活跃批数 N_activeE_day(GGD/天)
第 1 批0(启动)第 0 年第 0–2 年161,644
第 2 批32,150,700 枚第 1 年第 1–3 年2123,288
第 3 批64,301,400 枚第 2 年第 2–4 年2123,288
………………………………
第 10 批289,356,300 枚第 9 年第 9–11 年2123,288
全部到期—(9.5 亿枚分批解锁完毕,不再触发新批次;私募 5,000 万枚不受分批解锁限制)第 11 年末—1 → 061,644 → 0

注:表中 N_active 为该批解锁时点的活跃批数;随着旧批次到期,窗口后段活跃批数相应递减(如第 10 批窗口的第 10–11 年段仅剩 1 批在线)。

  • 第 1 年:仅第 1 批在线,日释放 61,644 GGD;
  • 第 2–10 年:始终有 2 批释放窗口重叠,日释放稳定在 123,288 GGD;
  • 第 11 年:第 1–9 批已到期,仅剩第 10 批,日释放回落至 61,644 GGD;
  • 第 11 年末:第 10 批到期,全部生态挖矿份额释放完毕。

以上示例基于 GGT 年均增长约 1 吨(32,150,700 枚)的假设。GGT 增长更快,则批数重叠更多、日释放峰值更高、挖矿更早结束;增长更慢,则重叠更少、持续更长。各批释放窗口与叠加情况取决于 GGT 实际铸造进度。

关键设计意义:

  • 简洁可预测:初始批次阶段,任何人都只需清点当前处于释放窗口内的批次数,即可心算当日全网释放量,无需关心纪元、减半因子或矿池充盈度等中间变量;
  • 自均衡节奏:GGT 增长越快,批次重叠越多、释放越强,但生态挖矿总额度恒定 4.5 亿 GGD,消耗也随之加快、挖矿更早结束;反之则释放平缓、周期拉长——激励强度与黄金储备增长速度自动匹配;
  • 相对平滑:相较减半模型,每批独立匀速释放、叠加后无释放尖峰、无枯竭断档,整体释放节奏更为平滑;但在新解锁批次触发时,日释放量仍呈阶梯式变化;
  • 与 6.3 节完全一致:矿池注入节奏 = GGD 分批解锁节奏,每批解锁即开始 730 天匀速释放,无断档、无空窗、无超发。

8.5 质押与解押规则

8.5.1 无期限质押

GGT/GGU 质押仅有「无期限质押」一种方式,不设期限选项、时间权重、锁仓期与提前解押安排:

  • 随时可解押:质押后可随时发起解押,无锁仓期限制,亦无提前解押惩罚与产出重算;
  • 质押连续性:质押持续有效直至用户主动发起解押,期间可随时追加质押数量,追加部分与原质押合并计算份额;
  • 与 GGD 质押的区别:本节规则仅适用于 GGT/GGU 挖矿质押;用户 GGD 质押仍设 15 天锁仓期(7.2.6 节),节点 GGD 质押仍设 90 天锁仓期(7.5.4 节),属治理币质押的独立时间规则。
8.5.2 通用时间规则
  • 起算规则:质押满 24 小时后开始计算挖矿收益;
  • 解押到账:解除质押后,质押资产需经过 24 小时方可到账;
  • 节点 GGD 质押:节点质押的 GGD 锁仓期为 90 天(详见 7.5.4 节),长于普通用户质押的 15 天;节点解押发起后 R_node 即时回落,旗下用户产出同步按新的 R_node 计算。

该设计旨在降低短期投机性资金的频繁进出,维护质押池的稳定性。

8.6 挖矿激励延续机制

生态挖矿总额度为 4.5 亿枚 GGD(占总量 45%),该额度不在协议启动时一次性存在,而是随每批 9,500 万枚 GGD 解锁按每批 4,500 万枚分批注入矿池释放。当矿池即将释放完毕或已释放完毕时,DAO 可通过治理投票批准补充矿池(优先以留存储备注入,不足部分从二级市场回购),按 730 天匀速线性释放规则继续分配(日释放量 = 注入量 ÷ 730),使质押挖矿激励得以延续(触发条件与补充规则详见 11.3 节)。

第九章 费用体系

协议通过合理的费用设计实现生态可持续运转,所有费率均可通过 DAO 投票调整。

9.1 链上转账手续费

链上转账目前不收取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所在区块链网络的 gas 费。

9.1.1 GGT 与 GGU 转账
  • 当前费率:0(不收取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所在区块链网络的 gas 费);
  • 合约规则:GGT/GGU 转账为无许可操作,仍受智能合约规则约束;
  • 未来调整:GGT/GGU 是否收取转账手续费,以及费率水平、封顶值,由社区(DAO)治理投票决定。
9.1.2 GGD 转账
  • 当前费率:0(不收取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所在区块链网络的 gas 费)。

协议当前对 GGT、GGD、GGU 的链上转账均不收取协议手续费,用户仅需支付所在区块链网络的 gas 费,以降低治理参与、质押操作与代币流转的摩擦成本;其中 GGT 与 GGU 未来是否收取转账手续费由社区(DAO)治理投票决定。

9.2 GGT ↔ GGU 互转通道

  • 转换机制:协议提供 GGT 与 GGU 的链上原子互转通道,按协议参考价折算——GGU 兑换数量 = GGT 数量 ×(GGT 参考价 ÷ GGU 参考价),反向同理;其中 GGT 参考价为 5.4 节多源预言机聚合的黄金参考价,GGU 参考价固定为 1 美元。互转通过销毁源代币、铸造目标代币实现,互转产生的 GGT 铸造计入 GGT 累计铸造量(详见 6.3 节);互转不涉及底层黄金资产进出,不影响协议储备规模;
  • 互转费率:互转费率由 DAO 治理投票设定(含是否按方向差异化)。

9.3 铸造与赎回手续费(协议层面)

铸造与赎回相关手续费以实际运营情况为准,由 DAO 治理投票设定与调整。

9.4 费用设计逻辑

  • 降低流转摩擦:链上转账当前不收取协议手续费,降低治理参与、质押操作与代币流转的摩擦成本;
  • 链上执行:费率的设定与调整(含 GGT/GGU 未来是否收取转账手续费)均须经社区(DAO)治理投票。

第十章 GGD 治理机制

GGD 协议采用 DAO 治理模式,协议的控制权归属于 GGD 持币者社区。

10.1 治理范围

GGD 治理覆盖协议的五大核心领域:

10.1.1 参数调整
  • 节点最低质押量;
  • 节点基础速率相关参数(门槛量 S_min、封顶参数 κ、节点 GGD 质押锁仓期、节点速率起算时间);
  • 用户节点选择与切换规则(切换生效时间、切换冷却期);
  • GGT / GGU 转账费率与封顶值(GGT/GGU 未来是否收取转账手续费由社区治理投票决定);
  • GGT / GGU 各项赎回费率;
  • GGT↔GGU 互转费率(含是否按方向差异化);
  • 用户挖矿速率公式参数(基数与增益系数;治理亦可引入封顶参数);
  • 其他协议运行参数。
10.1.2 金库使用
  • DAO 基金会份额(15%)的使用方向;
  • 协议收入的分配与支出;
  • 生态激励、市场激励预算的拨付。
10.1.3 DAO 组织收入处置
  • 协议收入、盈余或金库资产的使用、留存、生态支出、回购或其他处置安排;
  • 处置的方式、比例与时间节点由 DAO 治理投票决定。
10.1.4 合约升级
  • 核心合约的升级提案与表决;
  • 新功能模块的上线决策。
10.1.5 紧急暂停
  • 在出现安全风险、重大漏洞或极端市场情况时,可通过治理流程触发紧急暂停机制,保护用户资产安全。

10.2 治理原则

  • 一币一票:以 GGD 持有量作为投票权重基础;
  • 链上执行:表决通过的提案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确保治理结果的不可篡改与透明;
  • 渐进去中心化:协议发展初期由核心团队引导,随着 GGD 流通程度加深,治理权逐步完全移交社区。

10.3 治理投票机制

GGD 治理采用提案—投票—执行三阶段链上治理流程,所有操作均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

10.3.1 提案发起
要素规则
提案门槛地址持有 ≥ 100,000 GGD 方可提交治理提案
提案内容须包含提案标题、详细描述、拟执行的合约调用参数(如适用)
提案押金提交提案需锁定 10,000 GGD 作为押金;提案通过后全额退还;若提案未通过(含未达法定人数失效),扣除 100 GGD 转入 DAO 金库,剩余 9,900 GGD 退还
提案类型① 参数调整提案;② 金库支出提案;③ 合约升级提案;④ 紧急暂停提案;⑤ 其他一般性提案
10.3.2 投票流程
要素规则
投票期标准提案 30 天;紧急提案 7 天
投票权重1 GGD = 1 票;质押中的 GGD 以投票期起始快照直接计票,未质押的投票时锁定、结束后解锁;同一地址同一提案仅计一次权重,快照后解押不得重复投票
投票选项赞成 / 反对 / 弃权
法定人数(Quorum)标准提案 ≥ 流通量 5%;紧急暂停提案 ≥ 10%;弃权票计入参与总量,未达法定人数提案自动失效
通过条件计票分母 = 赞成票 + 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标准提案 > 50% 简单多数;重大提案(合约升级、超限金库支出)与紧急暂停提案需 ≥ 2/3(66.7%)赞成
投票变更投票期内允许改票,以最后一次投票为准
10.3.3 提案执行
要素规则
执行延迟(Timelock)提案通过后,须经过 24 小时时间锁方可执行,供社区审查与应对
自动执行Timelock 到期后,任何人可触发合约执行,提案内容自动生效
过期作废通过后的提案若在 7 天内未被触发执行,自动作废
10.3.4 紧急治理

协议设两级应急响应:安全委员会临时暂停(应对即时攻击)与紧急暂停提案(应对重大治理事项)。

① 安全委员会临时暂停

要素内容
设立与权限协议初期设立由多签(3-of-5)控制的安全委员会,拥有最长 72 小时的临时暂停权限;安全委员会成员由 DAO 治理投票任免
权限边界仅能暂停高风险操作(申赎、合约关键入口等),不得转移用户资产、不得修改参数、不得动用金库
事后追认临时暂停启动后,必须在 72 小时内向 DAO 提交紧急提案,由社区投票决定延长、解除或采取修复措施;逾期未提交提案的,临时暂停自动解除。一旦在 72 小时内提交了紧急提案,临时暂停自动延长至该提案投票期结束,避免暂停解除与提案生效之间出现保护空窗
透明度临时暂停的触发、操作内容与多签签署记录均在链上公开可查,并即时向社区披露

② 紧急暂停提案

  • 紧急暂停提案适用快速通道:投票期缩短至 7 天,通过后立即执行(无 Timelock);
  • 紧急暂停的启动须同时满足更高的法定人数(≥ 当时流通量的 10%)与更高的通过条件(≥ 2/3 即 66.7% 赞成),双重门槛防止治理俘获(governance capture)与滥用;
  • 暂停延续:安全委员会临时暂停在提交紧急提案后自动延续至投票期结束(详见①);
  • 恢复计划:紧急暂停提案通过后,须另行提交恢复计划提案,说明暂停原因、修复措施与恢复时间表。
10.3.5 治理流程图
图 10-1:GGD 治理流程

图 10-1:GGD 治理流程

上述提案门槛、押金金额、投票期、法定人数比例、通过条件、Timelock 时长等均为初始参数,可经 DAO 治理投票调整。

第十一章 回购与市场调节机制

11.1 GGD 回购机制

  • 启动条件:当 GGD 实现全流通(9.5 亿枚分批解锁完毕、私募 5,000 万枚不受分批解锁限制,且团队/私募归属释放完毕,矿池补充回购不影响该判定,详见 15.1 节)后,启动 GGD 回购机制;
  • 决策方式:是否执行回购,需经 DAO 投票决定;
  • 资金来源:协议收入及金库储备。

11.2 市场化代币调节机制

当 GGD 进入全流通阶段(定义详见 15.1 节)后,DAO 可通过投票决定是否采用市场化代币调节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 二级市场操作: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供需调节;
  • 代币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代币销毁或其他供给调节措施。

所有调节行为均以治理投票为前提,并在链上公开执行,接受社区监督。

11.3 矿池补充回购机制

当生态挖矿池的初始 4.5 亿 GGD 即将释放完毕或已释放完毕后,DAO 可通过治理投票启动矿池补充机制,优先将留存储备注入矿池,不足部分再从二级市场回购 GGD 补充,使挖矿激励得以延续。

要素内容
触发条件矿池即将耗尽口径:当矿池活跃余额低于 90 天预估释放量(当前 E_day × 90)时,可提前发起补充提案实现无缝衔接;或矿池活跃余额归零后随时可启动补充。触发不以「全部批次解锁并到期」为前提——在初始批次释放完毕、后续批次尚未解锁导致的断档窗口内,DAO 同样有权发起补充,以保障质押挖矿激励的连续性
决策方式DAO 治理投票批准(沿用标准提案门槛:法定人数 ≥ 流通量的 5%,赞成票占赞成+反对总和的简单多数 > 50%;若单次补充金额超过金库支出阈值,按重大提案标准执行,需 ≥ 2/3(66.7%)赞成,详见 10.3.2 节)
补充来源第一顺位:留存储备注入——批次到期时因 W_total = 0 而未分配并转入留存储备的 GGD,可直接注入矿池,无需回购;第二顺位:市场回购——留存储备不足时,以协议收入与金库储备从二级市场回购 GGD 注入
注入规则无论是留存储备注入还是回购注入,均按 730 天匀速线性释放规则分配;日释放量 = 注入量 ÷ 730(四舍五入取整),末日按余量调整;与初始批次叠加时按 E_day = Σ 各活跃批次日释放量计算(详见 8.4.5 节)
流通量处理留存储备注入与回购注入的 GGD 在未释放期间均不计入流通量(与初始矿池未释放部分口径一致),释放后重新计入
金额上限单次补充金额上限由 DAO 投票确定,防止过度消耗金库储备
透明度留存储备余额、补充交易与矿池余额均在链上公开执行,接受社区监督

补充计划须经 DAO 提案完整披露补充金额、执行时间窗口与来源(留存储备注入或市场回购),投票通过后方可由协议执行层在链上公开完成注入操作。

第四部分 运营与规划

第十二章 运营组织架构

12.1 顶层架构:DAO 组织

GGD 协议的治理与运营由一个去中心化自治组织(GGD DAO)统筹。本文件中「DAO 组织」指依托 GGD 治理代币与链上治理机制运行的社区组织,其重大决策通过链上投票产生并自动执行(详见第十章)。

12.1.1 组织构成与角色

DAO 组织由以下角色构成,各角色职责明确、权限受治理约束:

角色职责权限/门槛
GGD 持币者治理投票(1 GGD = 1 票);发起提案须持有 ≥ 100,000 GGD任意持有量即可投票;提案另有门槛(详见 10.3.1 节)
节点质押通道、治理参与支持、服务费结算质押 ≥ 10,000 GGD(详见 7.1 节);质押超出部分生成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详见 7.5 节)
安全委员会应急临时暂停(最长 72 小时)3-of-5 多签,成员由 DAO 投票任免(详见 10.3.4 节)
DAO 基金会金库管理、生态长期建设15% 份额,支出经治理提案批准(详见 6.2、10.1.2 节)
核心团队初期引导、技术维护、生态发展20% 份额,6 个月 Cliff + 18 个月线性归属(详见 6.3 节)
授权执行人/服务商依治理批准的参数与限额执行链下操作多签成员由 DAO 投票任免(详见 2.2.1、10.3.4 节)

DAO 组织不设持币门槛式的成员资格——任意 GGD 持币者均自动享有投票权,参与资格遵循 10.2 节「一币一票」原则。

12.1.2 决策层级

DAO 组织的决策按权限与时效分为三层:

  • 社区投票(最高决策权):GGD 持币者通过提案—投票—执行流程决定协议参数调整、金库使用、合约升级、紧急暂停等重大事项(详见 10.1、10.3 节);
  • 安全委员会(应急权限):在出现即时安全风险时启动 72 小时临时暂停,事后须提交 DAO 紧急提案追认(详见 10.3.4 节);
  • 授权执行人(执行权限):在治理批准的参数与限额内执行链下对冲、储备金计提等操作,受 3-of-5 多签约束(详见 2.2.1 节)。
12.1.3 制衡关系
  • 安全委员会仅可暂停高风险操作,不得转移用户资产、不得修改参数、不得动用金库;72 小时内须交 DAO 追认(详见 10.3.4 节);
  • 授权执行人多签成员由 DAO 投票任免,执行团队不享有单独处置金库资产的权力(详见 2.2.1、10.3.4 节);
  • DAO 基金会支出须经治理提案批准(详见 10.1.2 节);
  • 对冲与准备金限额:单日对冲规模上限与准备金使用上限比例须经治理设定,超限操作须另行经 DAO 投票(详见 2.2.1 节);
  • 渐进去中心化:协议发展初期由核心团队引导,随着 GGD 流通程度加深,治理权逐步完全移交社区(详见 10.2、13.3 节)。

12.2 代币发行架构

三种代币的发行主体与底层架构存在结构性差异,统一对照如下:

代币发行执行控制权底层资产说明
GGTRWAfi DAO LLC - Series 2(法律发行人);AXC Labs(发行与技术服务商)协议层参数与合约控制权归属 GGD DAOCSOP Gold ETF(3030.HK);后续增加实物黄金RWA 代币,须法律实体持有底层资产(详见第三、四章)
GGU协议智能合约发行GGD DAO1 美元等值黄金 + 黄金对冲空单合成黄金单位,美元价值趋稳于 1(详见 2.2 节)
GGD协议智能合约发行GGD DAO无(治理代币)总量 10 亿枚恒定,分批解锁(私募 5,000 万枚不受分批解锁限制)(详见第六章)

架构要点:

  • 控制权分层:法律层面,GGT 由法律发行人 RWAfi DAO LLC - Series 2 发行,其 LLC 法律控制权由该实体的单一成员/管理层行使;链上层面,三种代币的协议层参数与合约控制权归属 GGD DAO,通过 GGD 治理机制升级合约与调整参数;
  • 执行路径分两路:GGT 由法律发行人 Series 2 发行、AXC Labs 提供发行与技术服务(Series DAO LLC 持有底层黄金资产),GGU 与 GGD 由 GGD 协议智能合约直接铸造/销毁;
  • 闭环耦合:三者通过协议互转通道(GGT↔GGU)、质押挖矿(GGT/GGU→GGD)与治理投票(GGD 调整三者参数)形成经济闭环(详见 2.4 节);
  • 法律与链上分离:GGT 的法律架构在第四章详述(Master/Series DAO LLC、SPV 隔离、清算权利),代币不构成对 Master/Series DAO LLC 或任何底层资产/实体的股权或成员权益主张(详见 4.3、4.4 节)。

12.3 发行服务提供商:AXC

  • AXC Labs 是 GGT 的发行与技术服务商(区块链服务提供商,注册于开曼群岛),为 GGT 发行、技术部署与合规流程提供专业服务,并就代币相关平台的运营收取管理费(详见 4.2 节);
  • AXC 与 SPV 在法律上相互独立,针对 AXC 的债权主张不会及于 SPV 内持有的资产。

12.4 资产托管与管理机构

底层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黄金托管人、受托人及注册处、合规技术服务商等机构的完整名录,详见第三章 3.3 节及附录 15.3「关键机构名录」。

12.5 架构图

图 12-1:GGD 协议架构图(含 DAO 组织构成与代币发行架构)

图 12-1:GGD 协议架构图(含 DAO 组织构成与代币发行架构)

第十三章 发展路线图

以下路线图为规划性内容,实际进度可能根据市场环境与治理决策调整。

13.1 阶段一:奠基期

  • GGD 在 BNB Chain 正式发行;
  • 节点招募启动,质押挖矿功能上线;
  • GGT/GGU 铸造与赎回通道开通(USDC/USDT 申购与兑换);
  • GGT↔GGU 链上互转通道上线(按协议参考价折算,互转费率由 DAO 治理投票设定,详见 9.2 节)。

13.2 阶段二:扩张期

  • GGT/GGU 累计铸造量阶梯式增长;
  • GGT 底层资产在黄金 ETF 基础上增加直接持有的实物黄金,构建「ETF + 实物金条」复合资产底座;
  • GGU 对冲机制持续优化,质押资产波动管理能力增强;
  • 生态合作伙伴应用场景落地。

13.3 阶段三:成熟期

  • GGD 进入全流通阶段;
  • 启动 GGD 回购机制,市场化代币调节机制经投票生效;
  • 矿池即将耗尽或耗尽后,DAO 可投票启动市场回购 GGD 补充矿池,延续质押挖矿激励;
  • 治理权完全移交社区,实现完全 DAO 化运作;
  • 视社区决策推进跨链部署与多生态扩展。

第五部分 风险与附录

第十四章 风险提示与免责声明

14.1 风险提示

市场风险
  • GGD 的市场价格由供需决定,可能出现大幅波动,参与者可能面临资产损失;
  • GGT 虽追踪黄金价格,但黄金本身价格亦受国际市场影响而波动;
  • GGU 虽以 1 美元等值黄金 + 黄金对冲空单平抑波动(详见 2.2.1 节),但依然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尤其在协议早期准备金不足、对冲比例较低时,其美元价值可能偏离 1 美元;
  • 若对冲策略执行失误或市场流动性不足,可能导致风险准备金损耗甚至耗尽,GGU 价格可能出现大幅偏离;
  • 衍生品对冲风险:黄金空单涉及衍生品对手方/交易所的信用风险、资金费率与基差成本、保证金追缴与强制平仓风险;若对手方违约或保证金不足被强平,对冲失效,GGU 美元价值可能偏离 1 美元;
跟踪误差与价格偏离风险
  • 代币发行人将尽合理努力最小化 GGT 与底层 CSOP Gold ETF 之间的跟踪差异,但跟踪差异仍可能发生,该风险由代币持有人承担;
  • 即时流动性框架与实时价格预言机可能导致代币价格与底层资产价格出现偏离;
  • 底层资产由黄金 ETF 向「ETF + 实物黄金」复合结构演进的过程中,可能产生托管切换、操作衔接与过渡期价格波动风险。
智能合约风险
  • 协议依赖智能合约运行,尽管合约已经过第三方专业安全审计,仍无法完全排除漏洞、攻击等非预期风险。
监管合规风险
  • 全球各地区对加密资产及 RWA 代币化的监管政策存在不确定性,政策变化可能对协议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 位于美国、中国大陆或联合国制裁辖区的用户被禁止参与本协议,协议已实施 IP 地理封锁;
  • GGU 专项监管风险:GGU 以 USDC/USDT 申购、按 1 美元参考价赎回 USDC/USDT,在多个司法辖区(包括香港《稳定币条例》等)可能被视为稳定币/电子货币类产品;本白皮书中「非稳定币」的定性不决定监管认定,监管机构可能对 GGU 施加稳定币类合规要求(如储备、赎回、牌照等)。参与者应自行评估相关监管风险,协议不对此作任何保证。
法律结构风险
  • 代币不代表对发行人或底层资产的股权、所有权或信托权益,持有人仅享有间接经济敞口,法律追索途径有限;
  • Master/Series DAO LLC 结构在部分司法辖区的认可度存在不确定性,清算情形下持有人的具体救济由跨法域判例法确定。
流动性风险
  • 质押与解押均设有 24 小时时间规则,极端市场情况下参与者可能无法即时退出;
  • GGD 质押设有 15 天锁仓期(7.2.6 节),锁仓期内无法解押;
  • GGT/GGU 质押为无期限质押、可随时发起解押,但解押到账仍需 24 小时(8.5.2 节),极端行情下可能无法即时退出;
  • 链下资产信息存在 T+5 至 T+45 个工作日的披露延迟。
治理风险
  • DAO 投票结果可能不符合个别持币者预期,参数调整、金库使用等事项存在决策分歧风险;
  • 治理集中风险:核心团队(20%)+ DAO 基金会(15%)+ 私募(5%)合计占 GGD 总量 40%,相对 45% 的生态挖矿份额,协议早期治理集中度较高;在「渐进去中心化」完成前,团队与基金会若协调一致可能主导治理决策,存在治理俘获(governance capture)与少数人控制风险。
节点机制风险
  • 节点集中与马太效应:用户产出随所选节点的 R_node 变化,高质押节点更易吸纳用户与 GGD 质押,形成「质押越多→速率越高→用户越多」的正反馈,可能加剧节点间强弱分化并放大治理集中;封顶参数 κ = 0.5(7.5 节)是唯一硬性约束,无法完全排除单一节点聚合大量质押与用户的情形;
  • 节点质押对用户的负外部性:节点质押的 GGD 计入 S_GGD_total 分母,节点质押规模上升会稀释全体用户的 R_user,节点与用户在分母层面存在利益对立;
  • 切换套利风险:在切换生效延迟(7 天)与冷却期(30 天)约束下,用户仍可能周期性追逐最高 R_node 节点,造成质押份额在节点间迁移与产出波动;
  • 收益集中风险:单用户产出倍数上界为 R_user(2.0)× R_node(1.5)= 3.0,极端情形下收益分配高度集中;
  • 节点冷启动困境:新节点 R_node = 1.0,与仅质押门槛量的节点等同,可能难以获得初始用户与质押,形成事实上的进入壁垒。
解锁机制风险
  • GGD 分批解锁以 GGT 累计铸造量为触发口径且不可逆(详见 6.3 节)。若触发后 GGT 被大量赎回销毁,生态实际黄金储备规模可能与已解锁的 GGD 供给不再匹配,GGD 市场供给相对储备规模可能偏高;尽管赎回费与真实资金占用对「铸造→赎回→再铸造」刷解锁行为构成经济抑制,仍无法完全排除极端情形下的口径偏离风险;
  • 互转刷解锁风险:由于 GGT↔GGU 互转通道的 GGU→GGT 方向铸造的 GGT 计入累计铸造量(详见 9.2 节),攻击者可借「GGT→GGU→GGT」循环互转路径增加累计铸造量,从而触发 GGD 批次解锁。该路径可能削弱 6.3 节所述「赎回费」对刷解锁行为的抑制作用,放大 GGD 供给与真实黄金储备的偏离。
税务风险
  • 参与铸造、赎回、转让、质押、获得挖矿奖励、互转 GGT/GGU 或赎回实物黄金,可能在不同司法辖区产生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关税、消费税或其他税费义务。协议不提供税务建议,参与者应自行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14.2 免责声明

  • 本白皮书仅为信息性与教育性文件,不构成任何证券、金融产品的发行要约、认购邀请或投资建议,亦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
  • 本协议不主动面向零售投资者推广或销售;参与者应自行确认其在所在司法辖区具备参与相关数字资产、RWA 产品或类似产品的资格,并自行承担投资者适当性责任;协议的链上准入控制(KYT/KYA 与司法辖区限制)仅用于地址风险筛查与受限地区阻断,不构成对投资者资格的验证;
  • GGD 为协议治理与激励功能型代币;GGT 为追踪底层黄金 ETF 表现的联结型数字资产(与 3.5 节定性一致),不代表对发行人、LLC 或底层资产的股权或所有权,用户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信托、受托或实益所有权关系。GGU 为以黄金为抵押、经 delta 对冲的合成黄金单位,其以 USDC/USDT 申购、按 1 美元参考价赎回的特性,在部分司法辖区(含香港《稳定币条例》)可能被视为稳定币/电子货币类产品,本文件的定性不决定监管认定(详见 14.1 节)。本文件对代币法律属性的描述基于发行人当前法律顾问的结构设计,不构成对任何司法辖区监管定性的保证;不同司法辖区对该等安排的监管定性可能存在差异,GGT 可能在某些司法辖区被视为证券、集体投资计划、衍生品、结构性产品或其他受监管产品,参与者应自行确认其参与行为符合所在司法辖区的法律规定,并自行咨询专业法律、税务及财务顾问;
  • 本文件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 AXC 或其关联方作出的保证、陈述或设定的任何义务(合同性或其他);AXC 仅为发行与技术服务商,GGT 的法律发行人为 RWAfi DAO LLC - Series 2(详见 4.2 节),二者为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4.5 节所述「发行人承诺」仅约束 Series 2,不约束 AXC;
  • 参与者应自行了解并遵守所在司法辖区的法律法规,因违规参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 协议团队、AXC 及 GGT 发行相关法律实体不对代币价格、挖矿收益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 本白皮书内容可能随协议迭代而更新,最新版本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第十五章 附录

15.1 术语表

术语释义
RWAReal World Assets,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
GGTGlobal Gold Token,黄金 RWA 代币,1 GGT = 0.001 盎司黄金,底层资产当前为 CSOP Gold ETF(3030.HK),后续将增加实物黄金
GGUGlobal Gold Unit,以黄金为抵押、经 delta 对冲的合成黄金单位,1 GGU = 1 美元等值黄金 + 黄金对冲空单(参考价固定为 1 美元,美元价值趋稳于 1),质押时按市价折算 GGT × 0.9 计入份额
GGDGlobal Gold DAO,协议治理代币
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Master/Series DAO LLC马绍尔群岛主/系列 DAO 有限责任公司结构,用于资产持有与代币发行
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载体,实现破产隔离与资产隔离
LBMA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其黄金定盘价为全球黄金定价基准
CSOP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SOP Gold ETF 基金管理人
KYBKnow Your Business,企业尽职调查
KYTKnow Your Transaction,了解你的交易(链上交易合规筛查)
KYAKnow Your Address,了解你的地址(链上地址合规筛查)
HK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Regulation S美国证券法下的境外发行豁免规则
节点基础速率节点自身属性系数,R_node = 1 + min[(节点质押 GGD − 门槛 10,000) ÷ 全网 GGD 质押总量, κ],κ = 0.5,取值 ∈ [1.0, 1.5],以倍数放大该节点旗下全体用户的有效份额(详见 7.5 节)
节点子网份额节点旗下全体用户有效份额之和按该节点基础速率放大后的份额,W_subnet = R_node × Σ(旗下用户 W_user);全网分母 W_total = Σ 各节点子网份额(详见 8.4.2 节)
个人挖矿速率用户个人挖矿产率系数,R_user = 1 + 用户质押 GGD 占全网 GGD 质押总量的比例,≥ 1.0,数学上界为 2.0
全流通GGD 10 亿枚全部进入流通(9.5 亿枚分批解锁完毕 + 私募 5,000 万枚不受分批解锁限制),且团队/私募归属(vesting)释放完毕的状态;矿池补充回购的注入与释放不影响全流通状态的判定
流通量已解锁且已归属(vesting 释放完毕)的 GGD 总量(含质押锁仓中的 GGD),不含未解锁批次、团队/私募已解锁但未归属的份额与矿池未释放部分(含初始矿池未释放部分与回购注入后未释放部分),作为法定人数计算分母
铸造/申购用户通过官方协议以 USDC/USDT 按协议参考价获得新发行的 GGT/GGU(一级市场操作)
赎回用户通过官方协议销毁 GGT/GGU,按协议参考价换回 USDC/USDT(一级市场操作);实物黄金赎回仅限 GGT(详见 3.7 节)
Swap/兑换用户在二级市场或流动性池按市场价格交易,不涉及协议新增发行或销毁,不保证成交价格等同协议参考价
互转用户通过协议在 GGT 与 GGU 之间按协议参考价进行链上原子转换,涉及销毁与铸造、不涉及底层资产进出,互转费率由 DAO 治理投票设定(详见 9.2 节)
留存储备批次 730 天释放窗口内因 W_total = 0 而未分配的 GGD,于批次到期日转入的独立科目;不计入矿池活跃余额与流通量,动用须经 DAO 治理投票批准(详见 8.4.5.4 节与 11.3 节)

术语统一约定:本文件中,「DAO」指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一般概念,「GGD DAO」特指本协议的治理社区;「Master DAO LLC」与「Master DAO」、「Series DAO LLC」与「Series DAO」分别指 GGT 发行架构中的同一法律实体,可视语境互换;「AXC」与「AXC Labs」指同一发行与技术服务商;RWAfi DAO LLC 及 RWAfi DAO LLC - Series 2 仅作为 GGT 发行架构的法律实体存在,其含义以第四章及 12.2 节界定为限。

15.2 核心参数速查表

参数按治理属性分为三层:结构型参数(协议根基,不可治理调整)、治理型参数(可经 DAO 投票调整)、派生参数(由其他参数推导,随联动自动变化,不可单独调整)。

① 结构型参数(不可治理调整)

参数数值
GGD 总量10 亿枚
单批解锁量9,500 万枚(共 10 批,合计 9.5 亿枚;另有私募 5,000 万枚不受分批解锁限制)
解锁触发条件GGT 累计铸造量每满 32,150,700 枚(约 1 吨,含互转铸造)
初始矿池注入总量4.5 亿 GGD(45% × 10 亿,为结构型锁定的初始份额;矿池即将耗尽或耗尽后可由 DAO 回购补充,详见 11.3 节)
单批解锁矿池注入量4,500 万 GGD(= 生态挖矿总额度 4.5 亿 ÷ 10 批)
GGT 兑换比率1 GGT = 0.001 盎司黄金
GGT 首发网络BNB Chain(结构型锁定首发网络;跨链扩展属治理型决策,可经 DAO 投票决定,详见 1.4 节)

② 治理型参数(可经 DAO 投票调整)

参数数值联动影响
单批释放天数730 天(2 年匀速线性释放)联动改变派生参数「单批日释放量」
GGT 底层资产当前:CSOP Gold ETF(3030.HK);后续增加实物黄金仅限配比与切换时间可经治理调整
节点最低质押1 万 GGD门槛下的质押部分不产生速率增益;影响节点基础速率 R_node 的门槛扣除
节点基础速率封顶 κ0.5(R_node ∈ [1.0, 1.5])影响节点子网份额与旗下全体用户产出
节点基础速率起算时间质押满 24 小时计入 R_node—
节点 GGD 质押锁仓期90 天(长于用户质押的 15 天)—
用户切换节点生效时间7 天影响节点间质押份额迁移节奏与产出归属
用户切换节点冷却期30 天—
用户挖矿速率公式R_user = 1 + 个人质押 GGD 占全网比例(上界 2.0);全网分母含节点质押,故节点质押规模上升会稀释用户速率治理对象为公式参数(基数与增益系数),或引入封顶参数;影响全体用户 W_user
节点基础速率公式R_node = 1 + min[(节点质押 GGD − 门槛) ÷ 全网 GGD 质押总量, κ]治理对象为门槛量、封顶参数 κ 与锁仓期;影响节点子网份额与旗下全体用户产出
GGD 质押锁仓期15 天(质押满 15 天后方可解押)—
GGD 解押到账时间24 小时—
节点服务费率10%影响用户实得产出与节点收益
单次最小质押10 GGT(或按市价折算 GGT × 0.9 后 ≥ 10 GGT 的等值 GGU)—
GGU 质押折算系数按市价折算 GGT × 0.9(合成黄金折价,定期评估)影响 GGU 质押用户的有效份额 S(经济含义详见 2.2 节)
波动抑制参数偏离度触发阈值、准备金计提比例、单日对冲规模上限详见 2.2.1 节
质押方式仅无期限质押(GGT/GGU 不设期限选项,可随时发起解押)取消期限选项后不再存在时间权重,W_user = S × R_user
质押起算时间GGT/GGU 挖矿收益:满 24 小时起算;GGD 质押速率:满 24 小时计入 R_user—
GGT/GGU 解押到账时间24 小时—
GGT / GGU 转账费率0(当前不收取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网络 gas 费;未来是否收取由社区治理投票决定)—
GGT / GGU 铸造与赎回手续费以实际情况为准—
GGT↔GGU 互转费率由 DAO 治理投票设定—
GGT 赎回黄金最低量50,000 GGT(50 盎司)—
治理提案门槛100,000 GGD—
提案押金10,000 GGD(通过全额退还;未通过扣 100 GGD 后退还剩余)—
标准投票期30 天—
紧急投票期7 天—
安全委员会多签 3-of-5;临时暂停权限最长 72 小时;成员由 DAO 投票任免详见 10.3.4 节
法定人数(Quorum)标准提案 ≥ 流通量 5%;紧急提案 ≥ 流通量 10%(弃权票计入参与总量)—
通过条件计票分母赞成票 + 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分母)—
标准通过条件> 50% 简单多数—
重大提案通过条件≥ 2/3(66.7%)—
紧急暂停提案通过条件≥ 2/3(66.7%),且法定人数 ≥ 流通量 10%通过后立即执行,无 Timelock
执行延迟(Timelock)24 小时—
金库支出阈值待定(主网上线前由创世参数确定)阈值公布前,金库支出提案一律按重大提案标准执行;公布后仅超阈值单笔支出按重大提案标准(≥ 2/3 赞成)
GGD 转账费0(当前不收取协议手续费,仅需支付网络 gas 费)—
GGT 赎回黄金时效金库自提 10 个工作日 / 保险运输 20 个工作日(可经 DAO 调整,详见 3.7.4 节)—
团队 / 私募 vesting6 个月 Cliff + 18 个月线性归属(团队与私募一致;可由 DAO 投票调整,详见 6.3 节)—

③ 派生参数(随联动自动变化)

参数数值推导关系
单批日释放量≈ 61,644 GGD/天= 单批解锁矿池注入量 ÷ 单批释放天数
E_day 计算公式Σ 各活跃批次日释放量(初始批次为 N_active × 61,644;回购批次按其实际注入量 ÷ 730 计算)= 各批次日释放量之和
用户毛产出口径用户毛产出 = (W_user × R_node) ÷ W_total × E_day;W_total = Σ 各节点子网份额= 子网份额经 R_node 放大后按占比分配,Σ 全部用户毛产出恒等于 E_day

治理联动规则:治理型参数的调整若影响派生参数(如调整「单批释放天数」将直接改变「单批日释放量」与 E_day),提案中必须同步披露联动后的派生数值;结构型参数不属于治理范围,任何提案不得修改。

15.3 关键机构名录

本名录所列法律实体(RWAfi DAO LLC 及其 Series)仅服务于 GGT 的发行与底层资产持有。

角色机构注册地/牌照
Master DAORWAfi DAO LLC马绍尔群岛(非营利实体)
Series DAO(GGT 法律发行人)RWAfi DAO LLC - Series 2马绍尔群岛
发行/技术服务商AXC Labs开曼群岛
底层基金管理人CSOP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香港
托管人GoFintech Trust Limited(GoFintech Quantum Innovation Limited,00290.HK 旗下)香港(SFC 1/4/6/9 类牌照;TCSP TC 007765;具体持牌法人以官方披露为准)
黄金主托管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香港
黄金副托管人HKIA Precious Metals Depository Limited;Brink's Hong Kong Limited香港
受托人及注册处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Asia) Limited香港
合规技术服务商BlockSec(Phalcon 合规套件)—

15.4 合约与审计

  • GGT/GGU 智能合约已完成第三方安全审计,审计报告将在官方渠道披露;具体审计机构、审计时间及报告编号以官方披露为准;
  • GGD 协议合约地址、审计报告等信息将于主网上线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 本文件内容最终以链上合约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